宁博投资以物抵债设备搬运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批) 比价公告
发布日期:2024-06-20 浏览次数:3584
项目名称 |
宁博投资以物抵债设备搬运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批) |
采购方式 |
比价 |
采购人 |
马鞍山市宁博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代理机构 |
马鞍山诚慕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资金来源 |
自筹 |
项目概况 |
需对位于新市镇大龙港路1515号富马智造产业园6#、9#厂房及2#研发楼内法院查封以物抵债执行的机器设备(191台)进行搬运,具体设备清单及要求详见附件 |
服务期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日历天内搬迁完成。 |
下浮比例及成交价 |
每台设备搬运综合费用不超过480元/台 |
参加比价单位资格要求 |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供应商不得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3)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4)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5)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5、已从马鞍山诚慕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获取询价文件;(请于2024年6月25日17:30前携带1、介绍信2、营业执照3、单位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到马鞍山诚慕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报名) |
比价时间 及地点 |
截止时间:2024年6月26日 10:00 地点:马鞍山诚慕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报价函的递交 |
请于2024年6月25日17:30前,将纸质版报价函寄至(或送至)马鞍山诚慕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参与比价需递交的资料 |
1、报价函2、营业执照复印件3、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必须同时提供,)和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到场时不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 注:上述资料须加盖单位公章。 |
比价规则 |
最低价中标 |
联系方式: 采购人: 马鞍山市宁博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马鞍山市博望区 邮 编: 243000 联 系 人: 方春 电 话: 18955505756 邮 箱: / 代理机构: 马鞍山诚慕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马鞍山市当涂县姑孰镇于湖南路15-3号农贸市场四楼 邮 编: 243000 联 系 人: 孟婷 电 话: 18298219869 邮 箱: |